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由中央政府设立的一个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中央领导、政府部门负责人、知名专家等,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指导和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全国性的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政策,加强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社会的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科学素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主要职能
1、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建议。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门,需要大家共同来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是: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是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协调指导,重点是组织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委要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互相通报情况。
3、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部署总结工作,研究讨论重要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出席会议人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同志列席。
4、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代管。
5、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同志出席。
6、各地各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请示报告,直接报送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涉及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可在报送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时,抄送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办公室职责
(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正部级机构)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央文明办的官方门户网站是中国文明网。办公室主要任务是:
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4负责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管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召开有关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工作。
(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组(负责文秘、会务工作)、调研组(负责信息、调研工作)、协调组(负责联络协调、经验交流工作)。
(四)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党的组织、人事财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