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是驾照考试的一个科目(科目三),指在考官的监考下,驾照考试者实际驾驶车辆,通过各种路面情况。路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一、考试要求
(一)年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可以报考C1(小型手动挡)、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70周岁以上只可以报考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可以报考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3、年龄超过60周岁学员需报考特训班。
(二)身体条件
1、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或单眼视力障碍,右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3、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但右下肢健全的,能够自主坐立的,其他条件符合现行规定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7、学员报名时应提供有效的体检证明,60岁以上及肢体有缺陷的学员,需到交管局指定医疗机构开具无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的体检证明。
(三)禁止申请条件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申请的情形。
二、注意事项
请您持有效期内的,最新第二代公民身份证,从待考大厅门口闸机刷身份证进入。(注意刷身份证时将脸部放在识别框正中间)
1、港、澳、台外籍人员和持军官证及临时身份证学员,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进行人工核对进场。
2、进入京海考试场,请学员朋友们将手机关机或者静音,考试场内外禁止操作手机,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走动,京海考试场为无烟考场,考场内外禁止吸烟。
3、 科目二考试成绩80分为考试合格。有工作人员统一讲解考试注意事项,并注意听语音播放考试中的各种细节等。
4、听到工作人员点到自己名字时,持身份证到窗口核对个人信息。
5、看电子显示屏,注意看清考试车道,左侧姓名为上车考试,右侧姓名为待考,如有同名请看身份证后四位进行核对,看好车号,后请将个人物品(贵重物品除外)存放到存包柜,严禁带上考试车。
6、当工作人员念到名字时,通过闸机出去找车考试。
7、室外工作人员呼叫考生姓名时,看清车号上车,考试不准穿拖鞋、戴帽子、口罩、围巾、手套、墨镜,不准吃东西。上车后将身份证放在前排副座上,以便二次核对学员信息。
8、上车后,调座椅、反光镜、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查看仪表盘,发动机转速表在"1"的位置,确认车辆在启动时不准再启动车辆 ,将车开到起点听从考试员安排,在车载读卡器刷身份证后开始考试(港、澳、台外籍人员和持军官证及临时身份证或身份证消磁的学员由人工核对信息开始考试),刷卡成功后,从读卡器上取下身份证。车内语音播报"开始考试"按科目顺序开始考试,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请将车开出当前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