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之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办学,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同时还聘请了一大批以在中国医药城工作的全国"千人计划"高级专家为代表的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学院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校内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
一、报名资格
(一)普通在校生: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二)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
二、招生录取
1.统招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转本"考试。
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三、学生培养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院相关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按专业单独编班,学制为两年。
2.我院将录取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并在考生入学后办理学籍电子注册变更手续。
四、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并提供转入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我院负责办理接收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对于考生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此外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异常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院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匡时路6号
咨询电话:0523-80639099
学校网址:http://www.hlxy.edu.cn
微信号:hlxy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