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1995年4月21日由原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建立的。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监督委员会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协会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会员大会监督。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一、协会简介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深注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成立,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也是行业自律组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91年10月30日,1995年4月21日与深圳市社会审计协会联合而成。
深注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深注协的日常工作。会员大会设立监督委员会,对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处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深圳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核准注册会计师注册,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检查;
(二)依法制定、修改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建立惩戒制度、诚信档案制度等行业管理制度;
(三)反映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四)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涉嫌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移交市财政部门处理;
(五)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其他培训;
(六)协调处理行业内部争议;
(七)与政府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调;
(八)组织业务交流和对外交往;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对全体会员具有约束力。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取得全科合格证者。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