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目的就是吸引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内地优秀人才。"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士来港工作,以满足香港的人才需要,提高香港的竞争力,从而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
一、申请资格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
二、入境安排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人,可按香港特区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批准来港或正在申请来港工作的人士,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及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受养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受养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以及保证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港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以单程通行证计划以外途径取得澳门特区居留身份并现居澳门特区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阿富汗及朝鲜的国民。
上述类别的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受养人其后可申请延期逗留,而有关的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然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资格,及保证人仍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况下才会获得考虑。按现行政策,上述类别的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就读及就业而不会受到限制。
三、审批时间
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星期处理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进入许可的申请。倘若未能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资料,入境处将无法开始处理有关申请。
所有申请均由入境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的绝对决定权。
四、申请表格
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格(ID990A)。雇主则应填写申请表格(ID990B)。有关申请表格(ID990A及ID990B)可向下列办事处免费索取:
入境处总部;
入境处各分处;
中国驻海外大使馆及领事馆;及香港特区政府驻外办事处。
申请表格亦可于此下载。
五、证明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的入境申请表格及文件
雇主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及文件
^如雇主在紧接递交申请前的18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这些文件。
每名随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人来港的受养人所须递交的申请表格及文件
申请人、随行受养人和雇主即使已经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但入境处仍可能在有需要时要求再递交更多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若提交的文件并非以中文或英文书写,必须附上经由宣誓翻译员、法庭翻译员、认可翻译员、注册翻译员、专家翻译员或官方翻译员核证为真实译本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六、递交申请
所有经填妥的表格必须妥为签署。倘若有随行受养人,每名受养人须填妥及签署申请表ID990A的乙部。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表格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雇主应把填妥的申请表格(ID990A及ID990B)连同所有证明文件邮寄或亲身送交到以下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大楼2楼
香港入境事务处收发分组
正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的内地的中国居民,不能以递交了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为理由,要求延长在港的逗留期限。
七、缴付费用
有关费用应在领取签证/进入许可时以现金、易办事或支票缴付。支票必须划线,注明抬头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填妥日期及签署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