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初级中学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一、考生条件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参加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③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④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二、填报方法
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生志愿填报,并与普通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填报时,考生在普通生志愿中的"指标到校生志愿"中填写即可。
三、注意
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初级中学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指标生名额将统一公示。指标生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因各地政策不同,分配方式可能略有差异,在校初级中学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控制线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该指标生的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下20分以内,如果在此控制线上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则收回指标纳入统招生的计划。
高中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
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各招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