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满足广大留学生回国人员及其他海外、外国学位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申请科研基金等依据而针对留学回国人员开展的一项国外学历学位鉴定工作。那么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申请材料
所有国别均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申请材料说明。部分国家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详情见下文中"五、其他相关材料",并以认证申请系统中的提示信息为准。
在线申请时,需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需要认证的国外文凭证书
(1)需要认证的国外学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2)如需要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3)申请者如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我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
如证书丢失,请申请者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提供《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请注意,此类申请者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请注意,"证明信"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超出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无法通过认证评估。持"证明信"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评估完成后,我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复核申请。
2、国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
国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用于判断申请者的个人信息、学习地点、及学习时间等情况,是认证评估所需的重要材料。在国外学习的申请者应提供留学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等),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不在护照上的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者还需提供留学期间护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3、一张二寸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4、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写并签署的国(境)外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
按照各国各院校的要求,我中心核查文凭证书真伪需获得证书持有人的书面授权。通用版《授权声明》适用于多数国别和院校(也可在申请系统中下载)。请申请者在空白填写处使用英文或留学国源语言填写,签名处务必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以保证核查效力。少数院校对授权内容有特殊要求,详情点击下面的国别查看。
5、其他相关材料
(1)在国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在第二国学习获颁第三国文凭证书的申请者,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以及留学期间护照上学习所在国的所有出入境章;
(3)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者的专业领域,建议申请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4)由于少数国别教育制度的差异,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匈牙利、爱尔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
二、材料要求
请将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或拍照清晰完整再上传。
在留学政务服务平台中上传申请材料时,系统页面上会有合格样例和不合格样例展示,请参照样例图片上传相应文件。
各类申请材料的文件大小和格式要求如下:
文凭证书:pdf格式文件,不大于5M;
授权声明:pdf格式文件,不大于1M;
照片、护照个人信息页、护照签证页、其他辅助材料:jpg格式文件,不大于1M。
三、认证内容
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为:
(一)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
(二)为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认证;
(三)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书。
四、认证范围
留服中心仅对下述证书提供认证服务:
(一)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三)在台湾地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四)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五)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以下国(境)外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四)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五)违法或违规获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以及不被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六)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