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ncu.edu.cn。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4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和23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其中工程硕士有20个领域),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门机构设置为:综合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研究生思想教育办公室、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等。
一、机构职能
综合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以及年度工作的推进与督办;协助院领导做好研究生院财务、人事与资产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做好研究生院综治、消防、计生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用车与办公物品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公章管理使用,相关文件收发及文书档案、合同的管理;负责院(部)长办公会、全院大会的安排与记录,以及综合类大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院内数据信息整理上报及网站管理;协助院领导做好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协会的日常管理及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协会、相关分会的联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
负责起草各类研究生招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和申报;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招生及录取等相关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制定、发布、上传;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各类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工作、解释相关录取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养办公室:
负责学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成绩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负责各类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负责课堂教学管理,处理教学差错与事故以及教学异常情况;负责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负责各类课程建设规划工作,以及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运用和推广;
负责研究生各类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改革项目组织、教学成果的培育;负责各类教材的出版、资助、评审等有关工作;负责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管理;负责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管理;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包括组织实施导师岗位任职资格审核、导师年度上岗考核,组织开展导师培训等;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负责行业导师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修订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组织校内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各级送审及评优工作;负责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工作;负责受理各类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负责各类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及发放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博士点和硕士点的申报、动态调整及评估工作;负责研究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化与评估办公室:
负责制定、完善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负责研究生教育各类信息材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负责导师指导能力、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各关键环节、学位点建设质量的自我诊断性评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思想教育办公室:
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会和各类社团组建及指导工作;协调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数学建模等各类竞赛及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研工部网站的管理工作;协调研究生违规违纪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统筹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协调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对全校各学部(学院)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安全稳定等考核奖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制定和完善研究生事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和优秀荣誉的评定、审核、管理及发放工作;研究生"三助"的审核、管理工作;统筹研究生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及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工作;研究生医保、平保的统筹、理赔及助学贷款工作;特困、贫困研究生的建档与资助工作;协调研究生新生入学、毕业、就业等事务工作;负责党委研工部印章管理使用工作及协助部领导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同等学力人员(注:在网上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23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若报名参考统招考试,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初试发放准考证时进行初审,复试时进行全面复审。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否则,由此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4.须满足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相关要求。
5.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完成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须有结业证书或由学习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指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为第一或第二;
(2)有高级职称,近五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刊物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三篇。
7.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取得西医执业医师资格;
(2)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往届生在报考前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含)职称或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8.报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
(2)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为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
(3)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应届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往届生在报考前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含)职称或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9.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二)以本科直博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3、4、5点外,还须符合《南昌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3、4、5点外,还须符合《南昌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四)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名的考生,除满足普通招考的基本条件中1、2、3、4、5点外,还须符合《南昌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