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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来源: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2023-01-06 作者: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s.henu.edu.cn。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创建于2005年,学院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河大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3个、各类研究生在读人数从2005年的2958人增加到2011年的9897人,已形成门类齐全、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一、研院介绍

河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端于民国,改革开放后重启并持续发展。1978年,学校在7个专业招收39名研究生,恢复研究生教育;1981年5月,获批成为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1998年,获批中国现当代文学和英语语言文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开启博士研究生教育;2015年,成为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

学校以"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特色发展、交叉融合"为原则,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经过国家历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形成了学科门类相对齐全、结构类型多样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学校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

近年来,尤其是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来,学校积极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和改革,招生规模稳步增加,生源和导师队伍类型、层次、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实力显著增强。目前,在籍学历教育研究生共计9479人,2022级新生入学后将达15216人;现有研究生导师257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408人,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147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1797人;拥有省部级以上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20个,3甲以上护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

学校坚持把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相统一,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与质量提升。入选"双一流"以来,学校获批建设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55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24项;获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建设研究生优质课程57门、省级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20个。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得到大幅度提升,多篇研究成果获学科(行业)顶级期刊收录;入选"双一流"以来,共115篇学位论文获评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毕业生社会美誉度和认可度显著提高,研究生到高校、知名企业等高质量就业单位入职的人数持续攀升。

二、机构职能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河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制订规章制度、调配教育资源、监控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职责如下: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务教学、培养质量监控、联合培养及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工作;负责学位点建设,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导师遴选及队伍管理,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学籍学历、奖助学金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研究生院公文处理、会议安排、事务协调;人事、财务、资产、后勤保障工作;党支部建设、工会活动、志愿者服务;信息化建设、官网、官微的维护管理;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综合科。

综合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43室

电话传真:0371-22829251

联系电话:0371-22689097

电子信箱:yjsy@henu.edu.cn

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政策的宣传、培训及招生咨询;组织科目命题、试卷评阅;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管理科。

招生管理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58、665室

电话传真:0371-22869091

联系电话:0371-22867269

电子信箱:zsgl@vip.henu.edu.cn

培养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培养方案管理;研究生教务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管理;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控;"两院"合作及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国际化;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工作。培养办公室下设学术学位培养科和专业学位培养科。

学术学位培养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55室

联系电话:0371-22815156

电子信箱:xspy@vip.henu.edu.cn

专业学位培养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49室

联系电话:0371-22199502

电子信箱:zypy@vip.henu.edu.cn

学位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和授予、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位点建设、学位点合格和专项评估、学位点动态调整;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与考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学位办公室下设学位管理科和学位点建设科。

学位管理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53室

联系电话:0371-22860054

电子信箱:xwgl@vip.henu.edu.cn

学位点建设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50室

联系电话:0371-22199503

电子信箱:xwdjs@vip.henu.edu.cn

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政队伍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学籍学历、奖助学金及其他日常管理;研究生校园文化建设、《新研究生时代》编辑部管理工作。教育管理办公室下设思想政治教育科和奖助贷管理科。

思想政治教育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48室

办公电话:0371-22825852

电子信箱:szjy@vip.henu.edu.cn

奖助贷管理科: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646室

办公电话:0371-22663211

电子信箱:jzdgl@vip.henu.edu.cn.

三、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符合我校专业目录中各培养单位或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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