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简称海大,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共建高校、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每年申请报考海南大学研究生的学生都有很多,那么海南大学硕博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与所报考专业相近(或按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及4(1),4(2),4(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及4(1),4(2),4(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部分硕士生招生专业有一定专业背景报考要求,报考前请注意查看《海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备注"栏。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博士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本年度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获学士学位后须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含6年)。
(三)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有代表性科研成果。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SCI或EI收录;
②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③具有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重要工程项目、或重要产品研发项目的经历和能力,提供项目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证明材料。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提供至少两名推荐专家的推荐书(模板见八、附录2)。推荐专家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六)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推荐信1封,提供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术工作情况,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七)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拟报考专业(领域)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除满足第(一)、(四)、(五)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已完成硕士阶段的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
3.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4.《海南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及招生学院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本博直读招生方式仅面向已被我校接收的2023届推免生,通过本博直读方式申请的考生按照《海南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及招生学院相关实施细则执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暂不采取本博直读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