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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2023硕博招生

来源:出国留学生活 时间:2023-01-06 作者:出国留学就业 浏览量: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成立于1992年,是适应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发展需要,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管理、思想教育、学位管理及学科建设的机构。那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http://gs.cufe.edu.cn)2023硕博招生条件有哪些呢?

一、硕士招生

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四)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推免生免除初试。

(一)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25日。初试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推免复试在2022年9月-10月进行。统考复试约在2023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学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含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或不予录取。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一律由学校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二、博士招生

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央财经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国内国民教育系列硕士推免生。

(2)国内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生。

(3)已获得硕士学位;

(二)特别要求

1、直接攻博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1)项。

2、硕博连读生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且已被中央财经大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3、申请考核考生除须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和第2条的第(2)项或第(3)项外,还须符合报考学院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后期学院公布的申请办法。

(三)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申请考核复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硕士学位认证书。

3、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须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仅能报考经教育部审批通过的"对口支援计划招生计划申请表"上列示的专业。

5、思政骨干计划考生须在报名时获得考生所属省份教育厅(局、委)审批通过的"思政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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