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cqu.edu.cn。重庆大学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并于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研究生院。重庆大学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0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种(含建筑学学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博士)。
一、研院简介
重庆大学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试办并于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研究生院。重庆大学研究生教育根植于学校悠久的办学历史与文化,并在改革开放中得以迅速发展。
学校自1948年起开始招生研究生,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1978年重庆大学成为教育部首批恢复研究生招生并有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1981年在全国首批获准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1988年获批国内第一个生物力学国家重点学科,1998年在全国首批获准机械工程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校现有硕士、博士研究生21000余人。共有博士后流动站29个,双一流建设学科群3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38个。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涉及5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5个,涉及11个学科门类;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种,工程博士授权领域2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26个。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1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8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其他省部级及各类研究基地180余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111计划")5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100余人,博士生导师800余人。全校设有36个学院,全方位服务于研究生培养。
到2018年,学校有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招收博士研究生,除军事学、农学以外的11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学校被批准为全国首批招收工程类型硕士研究生试点学校,1993年成立重庆大学葛洲坝研究生分院,由厂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并相继在嘉陵集团、攀枝花钢铁集团、西昌卫星发射基地等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国防军工业单位建立了工程硕士培养基地。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已连续与我校合办多个工程硕士班,在嫦娥奔月卫星发射中,发射场从上到下几乎所有技术骨干全是我校培养的工程硕士。2002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试点EMBA(高级管理人员MBA)的33所院校之一,与此同时也是全国首批试点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学校之一。学校于2002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启动资助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试点的高校之一,于2010年被确定为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单位。至2018年,学校已连续8年获得教育部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并建成了以"培训引导、研发实训、团队培育、竞赛提质、空间孵化"为主线,以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为主体,以研究生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研究生科慧众创空间、《中国研究生》杂志重庆通联站为支撑的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平台,在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重庆大学教学设施
重庆大学校园占地总面积5700亩,校舍建筑面积141万多平方米。学校拥有规模大设施先进馆内藏书285多万册,中外期刊6000余种,电子图书20万多册,建有电子阅览室,中国教育科研网络重庆中心节点站也设在该校。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及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4个;建有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5个,其它各类专业实验室93个;建有远程教育中心、规模较大的多媒体教室和多媒体交互式语音教室、外国知名企业在学校设立的实验室或培训中心(如西门子、微软、IBM、罗克韦尔、欧姆龙、法拉克等);拥有国家甲级建筑设计研究院和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重点出版社等,学校主编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8种;建有重庆大学科技园(全国首批22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之一)。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结构趋于合理、工科优势明显、理科不断充实、经济、管理和人文社会学科不断发展并各具特色的办学格局。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项目、"九五"攻关项目、863项目、国防科研项目等100余项,先后获得国家发明奖13项,科技进步奖40项,自然科学奖4项,部省级奖1000多项,国家教学成果奖4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3项。
三、硕士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等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三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除"三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才可报考。
3.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4.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5.符合国家及推荐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