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简称天工大,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历史悠久,最早的系始建于191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硕博招生、培养等工作,其官网为:https://yjsb.tiangong.edu.cn。
一、机构设置
1、招生办公室
负责学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负责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宣传、报考、命题、阅卷、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负责推免生和直博生接收工作;负责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的制定;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和考核工作;负责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宣传、报考、考务、复试、录取等工作;招生数据整理及维护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周政祎
联系电话:(022)83955016
2、培养办公室
培养部分: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组织制订、修订各类研究生工作手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课程、教材、教改等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资源的协调与配置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各类研究生的课程安排、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考试及成绩管理等各项教学教务工作;负责研究生成绩数据的审核、维护与上报及相关证明的核查与出具等工作;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和创新与实践基地的建设与考核;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结题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教师库、课程库、成绩库的维护,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维护,有关培养过程管理中的系统审核,课程教学评价指标建设与统计分析等研究生培养信息化建设;负责研究生培养的其它各项相关工作;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培养工作;结业审核及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毕业审核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部分:
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每学年核实新生信息,在学信网上注册学籍,老生学籍注册;.每学期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在校生学期电子注册安排及审核工作;办理学籍异动及学籍信息变更: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转段、延期毕业、超期预警。报批姓名、身份信息等学籍信息变更;按规定为在校生开具中英文学籍证明、退学证明;填报研究生各级各类统计报表,为校内相关部门提供研究生统计数据及学生名册及学生信息查询服务;负责研究生公派出国(境)相关材料审核工作及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学籍变动办理;学信网、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籍信息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毕业生信息数据预审。为毕业电子注册准备基本数据;研究生四六级考试报名与成绩单发放工作;学籍、培养有关文件包括学籍异动申请审批材料、教学任务书、研究生课程计划表、研究生个人成绩单、培养方案等文件材料的归档和整理、立卷、编目工作;网上办事大厅学籍、培养事项流程设定,申报,流程运行数据审核;学籍与成绩单证明自助打印设备使用、调试维修管理;参与学校数据治理,按要求共享推送各类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及学籍异动数据;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万舒欣(培养)羊隽芳(学籍)
联系电话:(022)83955021
3、学位办公室
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相关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各类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及学位评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论文开题、阶段性报告、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天津市及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等相关工作;负责博士、硕士学位证及毕业证制作、发放及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信息上报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的其它各项相关工作及与其他部门、科室的协同工作;导师遴选、双选及考核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毕业审核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邓小燕 詹俐俐
联系电话:(022)83955015
4、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三助一辅的评定与发放工作,负责教委资助系统数据维护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立项、结题等工作;研究生参加学术竞赛活动奖励发放工作;负责导师配套培养费的收取、导师经费的划拨等工作;负责研究生院网络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协调等工作;负责研究生院资产管理、保密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校内外相关单位、部门协调和联络工作;协调年度各学院绩效考核各指标统计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办公用品购置、报销、部门职工考核及绩效发放工作;负责研究生院预算申报工作;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晓沛 刘虹吾(挂职)
联系电话:(022)83955025
学科(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设置学科(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林立刚负责学科和"双一流"建设全面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张赛晖具体负责学科和"双一流"建设工作
1、学科规划科:主要负责学科建设工作
对接国家、天津市学科建设相关部门,负责学校博士点、硕士点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学科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项合格评估、周期性合格评估等评估相关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常态化地进行学校学科建设及各学科成果的整理和凝练;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处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人:翟晓飞
联系电话:(022)83955196
2、一流学科管理科:主要负责一流学科建设工作
对接国家、天津市相关一流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处理一流学科建设日常事务;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一流学科建设规划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双一流"专项资金,负责"双一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评审论证、立项入库、组织出库等工作;负责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国内外动态研究和对标分析,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参考;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小波
联系电话:(022)83955013
二、硕士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报考条件和国家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一致。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工业大学2023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申请,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网上缴费,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被我校接收的全日制非定向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均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五)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