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提供河南理工大学考研招生信息、历年研究生分数线、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教材、研究生成绩查询、研究生调剂、研究生导师介绍等信息。那么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http://adge.hpu.edu.cn)研究生报考条件有哪些呢?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规定入学报到日期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人员跨学科门类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学业限定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专业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工业工程与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相关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专业为:会计(125300,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035102,法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非全日制)、公共管理(125200,非全日制)。
(四)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时,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单位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XXX同志报考河南理工大学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一般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人;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为4.2万元/人,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3.5万元/人;金融、会计、教育专硕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人;法律(法学)专硕非全日制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人。其他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人。具体以省发改委审批文件为准。学费按在学实际年限分学年缴纳。
2.奖助政策
(1)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2)学校设有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16000元/学年•生)、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进行资助,我校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确保做到"应贷尽贷"。
(3)学校鼓励各培养学院、学位点、平台积极创造全日制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全日制研究生短期访学最高资助50000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0元。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50%。具体接收专业和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具体以实际招生数为准)可查询我校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缴费、填报志愿,学生所报3个志愿中的1个为河南理工大学的,即视为申请我校。
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学习情况,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与录取
1.复试通知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者发复试通知,申请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我校所发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复试
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并通知申请者。复试前,申请者须将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学生证、身份证、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复试小组审核。复试内容为: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本部分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内容,一般为面试。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3.录取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复试表和复试汇总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研招办将复试结果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通过后,根据学院所报复试结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者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将及时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