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2009年12月,主要职能包括学科建设与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管理等。校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学校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下面介绍一下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c.imnu.edu.cn)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研究生院对内、对外行政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2.负责研究生院年度以及学期(周)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3.协助院领导协调各部门工作,根据院领导指示和院务会议决定,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研究生院有关公文处理、归档以及编印文件汇编工作
5.负责研究生院公章管理以及开具各种证明材料
6.负责研究生院有关校园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生院报刊订阅、收发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章制度及改革措施的起草制定以及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2.根据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参照我校实际情况情况,负责编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组织博士、硕士研究生报名、考务、邮寄试卷、复试、资格审查、命题、评卷、公布成绩、录取等工作
5.负责审查新生档案及入学资质工作
6.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并组织"推免生"的复试、录取、报名等工作
7.完成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培养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各类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负责各类学术型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工作
3.组织开展各类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监督工作
5.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
6.负责研究生考试成绩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7.负责各类学术型研究生中期考核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8.负责各类学术型研究生日常管理与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研究生请销假、休学、复学、退学、外出访学、出国等
9.负责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与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教学部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安排及成绩的管理与归档工作
2.负责全校性选修课的规划、开设及教师选聘
3.负责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建设研究与教学督导工作
4.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协调、维护和使用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籍信息管理与学年学期注册工作
6.负责高等教育数据统计及有关研究生数据出口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生院主页维护与管理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术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负责学术性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3.负责学术性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与答辩工作
4.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5.协助校办组织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负责制作学术型研究生证书,上报学术型研究生毕业信息和学位信息
7.组织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制作证书,发放奖金等工作
8.负责自治区级优秀论文的学校初选,公示、上报、宣传、发放奖金等工作
9.负责自治区级优秀导师的学校初选,上报、宣传、发放奖金等工作
10.组织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工作
3.负责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实践教学管理等工作,组织相关职业技能比赛活动
4.建立健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落实执行
5.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6.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与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研究生请销假、休学、复学、退学、外出访学、出国等
7.负责学位论文开题及开题结果审核工作
8.负责专业学位申请审核、论文抽审、盲审、答辩委员及答辩程序审核,负责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和授予硕士学位
9.负责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毕业生学位信息、学籍信息、学位论文及数据统计等相关数据及材料
11.负责制作发放毕业生的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
12.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校外实践指导教师的遴选、聘任及培训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位点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科建设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科信息数据统计与报送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学位点评估工作
4.负责学位点申请增列和动态调整工作
5.负责重点学科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学科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科建设经费管理
8.参与学科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须在我校开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当年开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招生专业的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查看我校招生目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提交至少8门国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参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5.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