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s.xatu.edu.cn。西安工业大学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拥有3个博士一级学位授权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工程、工商管理、新闻与传播、艺术、会计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2个二级学科和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授予权。有光学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加工工程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个国家级特殊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5个省级特色专业。
一、研究生教育简介
我校于199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开始硕士招生,2014年开始博士招生,现已形成完备的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面向企业、立足一线,服务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的办学定位,继承和发扬"把一切献给党"的兵工精神,注重质量,坚持以导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牢牢把握导师在研究生品行、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走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模式,经过2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具有我校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研究生教育经过长足发展,学位点数量由原来的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发展为目前的3个博士一级、16个硕士一级学位授予点,专业授权领域由原先1个专业硕士授权领域发展为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在校研究生3300余人,其中博士生200余人,外国留学生20余人;导师队伍稳步增长,现有博士生导师64人,硕士生导师809人;研究生奖助体系不断完善,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科学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观,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2012年获批国家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建设试点单位;2014年、2017年分别获批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2015年获批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项目1项;2017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等7个学科(专业)被列为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十三五"期间,研究生在各类创新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奖项138项,省部级奖项233项。
二、机构设置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3 办公电话:8617323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分管学生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1东 办公电话:86173230
研究生院副院长 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1西 办公电话:86173232
研究生院副院长 分管研究生学位授予和招生工作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1西 办公电话:86173234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副院长(副主任) 分管学科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教学楼4-410 办公电话:86173369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1东 资助电话:86173004
就业电话:8617324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2西 办公电话:8617323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8西 办公电话:86173231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办公地址:教学楼4-407西 办公电话:86173233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学科办公室
办公地址:教学楼4-410 办公电话:86173369
三、岗位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1.研究生教育
(1)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2)开展研究生安全稳定教育以及违纪处分与解除;
(3)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助贷工作,开展研究生特殊群体学生排查、建档;
(4)负责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指导工作;
(5)负责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
(6)负责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7)配合国际处做好研究生出国交流相关工作。
2.研究生管理
(1)负责研究生各类活动组织工作;
(2)负责指导研究生会、学生社团、新媒体中心和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
(3)负责研究生就业相关工作;
(4)配合校友办做好研究生校友工作;
(5)负责研究生辅导员管理工作。
3.招生管理
(1)负责制定、修订我校各项研究生招生规章制度;
(2)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研究生招生材料并落实;
(3)负责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及报名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生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
(6)负责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7)负责统计分析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数据;
(8)负责研究生新生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发放、人事档案的接收工作;
(9)负责本科室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培养管理
(1)负责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修)订、课程库管理、课程大纲汇编等工作;
(2)负责研究生的教学管理、课程安排、考试组织、教室管理、成绩管理等日常教务工作;
(3)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6)负责研究生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和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
(7)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
(8)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和学历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有关考核及工作量认定、显著业绩认定等工作;
(10)负责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其他工作。
5.学位管理
(1)负责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双盲评审、答辩、学位申请审核环节管理和督导工作;
(2)负责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的采集、报送、管理和认证工作;
(3)负责省级及校级学位论文抽检组织工作;
(4)负责制订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组织省级、学会、教指委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术不端举报受理工作;
(6)负责学位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和质量管控工作;
(7)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及会议组织工作;
(8)负责在学位网"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学位信息备案工作;
(9)负责导师资格审核、遴选、导师培训和考核工作;
(10)负责导师信息数据维护、分析、统计和博导数据库上报工作;
(11)负责优秀导师团队和优秀导师评选工作;
(12)负责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更新和上报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报告工作;
(14)负责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和研究生高水平成果奖励管理工作。
6.学科建设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制定"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3)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检查验收及经费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管理及动态调整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科水平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等;
(6)负责组织学科群建设;
(7)负责高水平学术团队的组织遴选、建设、管理和考核;
7.其他日常工作
(1)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资料管理及归档、资产与经费管理;
(2)负责本部门制度建设与实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及管理、考核;
(3)负责本部门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安全稳定与保密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