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截至2022年8月,学校有14个学院,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ad.neepu.edu.cn。
一、部门概况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均为正处级单位,合署办公,其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研究生部。2018年11月,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研究生部进行了机构调整,撤销研究生部直属党总支,成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部更名为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 统筹和宏观指导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工作。研究生院主要负责学校各类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位管理等工作。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落实及各类学位授权点申报、评估等工作。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研究生教育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现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9个,其中一流学科4个、优势特色学科4个、新兴交叉学科1个。
近5年,获吉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89篇。在校研究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获国家级奖励38项。
二、岗位职责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岗位职责
研究生管理科:
1、研究生新生学号编订,新生学籍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研究生学籍管理。
2、研究生证和学生卡的初次办理和注册,研究生证丢失补办。
3、研究生学年评优的组织和审核。
4、负责研究生违纪、处分的审核、登记、公告和存档、解除等。
5、研究生"三助一辅"中助管岗位的设置及审核。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外设奖学金的组织、审核、上报和发放。
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审核及发放。研究生助学贷款和医保汇总和上报。
8、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津贴的审核和上报。
9、指导协调校研究生会和各学院研究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10、负责与研究生学生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的归档。
11、调各学院进行研究生宿舍的区域划分。
12、其他日常性管理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科:
1、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规章制度起草、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
2、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抓好主旋律教育、先进典型教育。
3、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协调学院做好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4、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及管理。
5、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系列工作。
6、协调学院做好研究生辅导员管理和考核评优工作。
7、在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各岗位职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
2、负责研究生招生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处理工作。
3、负责组织新生报到的相关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汇编和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培养科:
1、负责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
2、负责研究生教改项目申报工作;
3、负责研究生毕业图像采集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及管理工作;
5、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组织、督导工作;
6、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考务组织、督导工作;
7、负责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8、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9、负责授课教师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10、协助学位管理岗位人员各环节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毕业研究生答辩资格认证工作(包括学分统计、成绩审核、图像整理、成绩单打印等);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学位管理科:
1.负责修订、执行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工作。
3.负责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送审、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内评审系统的管理及维护。
5.负责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审的组织审核工作;负责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的组织审核工作。
6.负责吉林省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的组织工作。
7.负责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电子注册、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发放及管理。
9.负责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毕业答辩各环节督导工作。
10.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培训与考核工作,负责企业导师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1、负责调研、起草并具体组织落实学校学科建设中长期规划。
2、负责各级、各类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3、负责各种学位授权点、各级重点学科的管理、建设和评估工作。
4、负责学校内外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导师队伍的管理与建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硕士复试及录取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考核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具体内容和要求以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准。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制、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其中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和西校区。
学费及奖助体系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要求,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学费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10000元/人/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待定。
2.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国家助学金60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国家下达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
5.社会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按评选办法的规定参评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6.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无参与评选奖学金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