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于1993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我区较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学校研究生教育学科门类齐全,初步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艺术学、管理学9个学科门类。现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3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另有教育硕士、艺术硕士(音乐、美术)、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翻译硕士5个专业学位。下面介绍一下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c.xjnu.edu.cn)研究生入学信息。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二、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英语(二)" "日语" "俄语" "数学二" "数学三" "经济类综合能力" "教育学专业基础" "心理学专业基础"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国家统一命题,其它专业考试科目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由我校命题。凡国家统考科目,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学费
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要求,已于2014年起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哲学、文学、历史学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法律硕士、社会工作、国际商务、公共管理7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6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我区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8号)要求,2023年起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8000元/生·学年;教育硕士、电子信息10000元/生·学年;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文物与博物馆、艺术硕士12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16000元/生·学年;法律硕士18000元/生·学年。
四、奖助体系
目前,我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除国家奖学金以外,还增设了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奖学金覆盖面、资助力度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同时,学校增设研究生"三助"岗位,并对家庭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