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多年发展,学校已建成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指导力量雄厚,科研基础扎实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学位授权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门类,那么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硕士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15或2年以上的人员,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及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长沙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空表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5660.htm)。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
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
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各学院须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①已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成绩证明),并通过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②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或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
③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④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规定办理。
2.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1"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良,一般要在本专业排名前40%。
(5)选拔范围为全日制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6)申请者必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3.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获得硕士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1"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申请者须是具有硕士生推免权高校或知名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取得硕士学位),或已取得QS排名前500名以内的国(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3)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相应的科
8研成果。且符合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申请条件。
(4)申请者必须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一项:
①主持或者参与国家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
②获得省部级(含国家一级学会)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
2.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1"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若干与申请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一项:
①主持或者参与国家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
②获得省部级(含国家一级学会)科技进步或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且符合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