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 亦称劳务出口, 是指劳务出口国(输出国)向劳务进口国(输入国)提供劳动力 或者服务, 以谋取经济利益, 获得外汇收入。出国劳务可以说是一种无形的劳务贸易。那么出国劳务的条件及流程有哪些呢?
一、条件
中国公民申请劳务出口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专业技术工作要适合海外,专业不对口,技术不熟练者是不可能符合要求的;二是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前往国的法律和劳动纪律;三是要有健康的身体,能够适应前往国的气候条件和劳动环境;四是要有必要的语言能力,尤其是直接和外方打交道的外语水平,但一般集体从事劳务者可不必强调外语能力。
二、流程
个人工作
报名时:
提供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护照、存款证明、照片、等
体检,提交体检表
交纳面试保证金
录取后:
申办护照、卫检证等
交纳费用
参加培训,认真学习
与公司签订外派合同,等等
出国后:
努力学习、适应
认真研修/工作
外派劳务公司
审核证件、内部面试、家访,组织考试面试等...
向国外提供材料、申请工作许可
办理护照签证;
预定机船票;
组织出国等...
组织工作前的学习和适应性训练;
纠纷等的协调处理...
三、劳务需求
海外劳务市场需要的劳务主要有:
(1)劳动密集型:也就是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一般性劳动,如建筑工人、石油工人、矿山工人、农业工人、园林工人、清洁工人等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务;
(2)技术密集型:也就是以技术技艺为主的劳动,如规划设计人员、设备安装人员、高级厨师、工程技术人员、园艺工艺人员等以自身技术为主的劳务;
(3)知识密集型:也就是以专业知识为主的劳动、如专家教授、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研究人员等以消耗脑力为主的劳务。
四、合同内容
劳务出口合同除具备一般经济合同的序文、条款和结尾三个部分外,还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名称;
(2)双方职责;
(3)工资待遇;
(4)生活条件;
(5)劳动保证;
(6)人身保险;
(7)卫生保健;
(8)工作时间;
(9)休假时间;
(10)合同期限等。
五、人员
出国劳务包括的人员没有统一的规定范围,只要劳务输入国需要,且劳务输出国拥有的劳力和服务都可以包括在出国劳务的行列中。以我国为例,输出的人员主要有:建筑工人、工程技术人员、海员、炊事人员、医务人员、文学工作者、农业种植、手工艺工作者、工艺美术人员、外贸工作者、翻译人员、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家务劳动的保姆等。
六、三重关系
外派劳务涉及到外派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境外雇主等三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外派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之间、外派企业与境外雇主之间、外派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之间三重关系。外派劳务最主要的特点为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现具体分析如下:
1、外派企业以从事经营外派事业为目的,是针对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民营企业或个人等需要,由外派企业提供的劳工供这些机构所雇佣。
2、外派企业与外派劳务人员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订有外派劳务合同或定期合同,或不定期合同,经外派劳务人员同意后,约定由外派劳工前往外派企业所明示的工作地点提供劳务。
3、外派劳务人员为境外雇主提供劳务,并接受境外雇主指挥监督。但值得注意的是,外派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之间并无任何合同关系存在,而外派劳务人员所提供劳务的报酬与其他福利待遇,仍是由外派企业支付。
4、外派企业与境外雇主订立外派劳务合同,境外雇主直接接受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劳务给付的直接利益归属,境外雇主则将外派劳务人员所提供劳务的对价付给外派企业,不过,外派企业仅将该对价中的一定比例,作为外派劳务人员提供劳务的对价(报酬)。
5、外派劳务人员是在外派企业所指定的工作地点(境外雇主处)提供劳务给付,且接受境外雇主指挥监督,然而外派劳务人员法律上真正的雇主仍然为外派企业,亦即外派企业须对外派劳务人员负法律上雇主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