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那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用处有什么呢?
一、用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重要的身份和经历证明,一般情况下,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等可能需要开具该证明,具体为:
1.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
2.在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3.在国内购置住房申请扶持等
4.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5.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启动经费、基金等
6.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留学人员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优先就读学习
8.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档案办理或工作居住证明等
二、办理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在国内办理,凡是持有F1或J1签证,在外国正规高等学校或者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并且在外国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学习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
三、办理材料
1.带序列号的登记表打印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育组网上登记系统后,即可打印登记表;如果刚注册,系统一个月后才能打印);
2.寸照片;
3.护照身份页和英国留学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更换护照或申请延期签证的,请在提交材料时说明);
4.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证明信原件(需注明学习起止日期).学院(系)和专业,是否成功获得学位);
5.同意大使馆到原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6.学位证书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者,在取得学位证书前,如需申请留学回国证书,必须由学校出具并通过考试.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的证明信原件);
7.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不包括论文成绩;访问学者.科研工作者.研究型硕士、博士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8.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请明确标明学习回国的入境印章和日期;
9.将回邮信封和邮票附在提交的材料上(请正确.详细写好邮寄地址和邮编,并确保邮寄地址在3个月内有效)。
注意事项
有时间限制,通常毕业一年以上不办理。如果学生在国外获得永久居留权,但在校期间仍是留学生,仍可申请留学证明,但不能享受国内一些优惠政策,如不能购买免税车。
四、申请流程
1.申请留学登记表
以英国为例:
在英留学生报告登记系统
留学生报告登记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的注册过程之一是,注册一个月后,系统可以打印出带有注册序列号的留学生登记表。但是,自从注册系统更新后,只要通过审核,就可以立即找到注册号,不用等一个月!
2.申请回国证明
3.邮寄纸质版材料
请按顺序整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发送/发送至中国驻外使馆教育部(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请在发送前仔细核对申请表上的所有内容。请使用所有材料。A打印4张纸,按顺序整理。材料不完整的,教育部不能办理,材料丢失的,教育部不负责任。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勿邮寄毕业证书原件。
4.办理时限
自费留学人员成功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部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审核不合格,将通过管理系统退回申请并注明原因。申请人可以通过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处理状态。
五、取消证明
2020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以下是公告全文:
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1、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