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护照和签证不是人人都可以办的。那么什么人不可以办理护照和签证呢?
一、不可以办理护照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以下情况不可以办理出国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不可以办理签证的人
1,被依法剥夺公民权利的人;
2,国家安全和保密需要而受到限制出国的人;
3,逃犯和正在被依法追捕的人员;
4,滞留我国的他国公民;
5,其他特殊人员
三、办理护照需要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照片标准
相片为持证人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着深色带领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女性不能披肩发,不得佩戴首饰照相,相片只限一人。相片背景为白色(白发及秃发者相片背景须为浅蓝色),三张完整二寸近照,其他颜色不予受理(广东省统一为淡蓝色底背景)。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脸太白,阴阳脸,脖子太长,照片两边宽度太窄,眼镜反光。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及数码相片翻拍成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连同边宽50毫米×35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四、办理签证的材料
1、2寸白底相片6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护照原件、复印件2份;
4、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复印件2份;
5、资格证原件、复印件4份(需每页复印,包括封面)
6、健康证原件、(红本)复印件4份、(黄本)复印件2份(需每页复印,包括封面)。
相片规格
(一)各国签证一般的标准规格为:白底,3.5×4.5cm,即欧洲签证相片,护照相片通常都可用。
(二)也有部分特别的国家,如下:
1. 美国、印度为:5.1×5.1cm,并需要提供电子版;
2. 印尼签证,统一用红底3.5×4.5cm;
3. 泰国、马来西亚、缅甸、老挝、菲律宾标准规格(白底,3.5×4.5cm)为首选,蓝底次选;
4. 越南、柬埔寨标准规格(白底,3.5×4.5cm)为首选,蓝底次选,红底为最后选择;
5. 巴西,要求4.0×5.0cm,白底;
6. 比利时标准规格(白底,3.5×4.5cm),强调头顶到下巴的距离为3.2—3.6cm之间;
7. 瑞典和挪威要求长和宽需在4.0-5.0cm之间,白底;
8. 摩纳哥要求两张近半年白底一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