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德国观展/参展/布撤展的人,需要办理德国展会签证方可入德。那么办理德国展会签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材料
1. 旅行护照(原件 + 1 份身份信息页的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护照有效期超过申请停留期至少 3 个月,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无破损)。
2. 申请表(原件)
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根签证申请表
3. 2 张证件照片
两张近期(6 个月内拍摄的)白色背景生物识别证件照片。
4. 旅行医疗保险(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一份适用于整个申根区并覆盖全部申请停留期的旅行医疗保险证明。该保险应涵盖门诊、住院以及因生病或死亡而送返回国的费用,承保金额不得低于 3万欧元,且在保单中注明。
5. 户口簿(复印件)
仅适用中国籍申请人:所有非空白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6.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原件)
作为您在中国的生活来源以及旅行和停留费用承担能力的证明。
由银行出具并盖章的申请人工资账户和其它常用账户最近三个月的对账单(不接受信用卡账单),从中能看出:
• 您有固定收入承担您在中国的日常生活开销
• 您有足够的资金(余额)支付整个计划旅行期的旅行和停留费用
7.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开具的在职证明(中国企业提交中文证明,附德文或英文译文;外国企业提交德文或英文证明)须满足以下要求:
• 注明公司的现址、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 使用公司正式信头纸,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
• 由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注明其姓名和职务;不可由他人仿签
• 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工资和在职时间
• 确认准假
• 明确计划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
• 证明申请人回国后将继续任职
• 明确此次旅行的目的和起止时间,展会的详细信息(名称、地点和起止时间)以及该展会与申请人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之间的关系
提示:无需提供展会主办方的邀请函
• 明确支付旅行和住宿费用的个人或单位
*对于就职于一家外包公司或属于个体经营的布展、撤展人员,如果是受参展/展览公司委托布展、撤展,须按实际情况说明工作关系。
8.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作单位/自营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 机票预订单(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由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预订。
11. 住宿证明(我单位可代为提供)
涵盖在所有申根国家的整个停留期(如酒店预订单、度假公寓的租赁合同);
不接受已取消的酒店预订单;如通过旅行社预订,请提交旅行社出具的相关住宿证明。
12. 展会门票或参展证(如果可以提供)
13. 仅针对参展商:提交作为参展商的证明材料
• 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原件)
或
• 展位付费证明(复印件)
如申请人/工作单位通过中间机构支付展位费,须提交申请人/工作单位的支付证明和中间机构向主办方支付展位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