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入学指定科目考试,简称指定科目考试、指考。为台湾教育中,大学入学方案中三大考试之一(另两大为大学学科能力测验、大学入学术科考试),由财团法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基金会举办。前身为联考,自2002年废除联考后,开始实施此测验。指定科目考试为了因应大学选才和高中教育需求,测验考生各领域学科所应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一、测验科目
指定科目考试所施测的科目有国文、英文、数学甲(自然组数学)、数学乙(社会组数学)、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物理、化学、生物等十科。不同于之前的联考,考生可依照各自的状况或专长,自由选择部分或全部的科目进行考试。
命题
因为高中学生所用之教材为"一纲多本"(即有统一的纲要,由教育部订出应学习的重点,但是课文细节则由各出版社自编,故有许多版本),因此命题的拿捏相当重要(详见"命题争议")。其中题目必须要有充分的资讯(但是不会直接叙述,还是需要一定的基础知识才能理解)。而专有名词、符号则会加以注解或说明,以防各版本之不同。 [1]
命题老师主要是由各高中老师或在大学一年级有开相关基础课程的教授、老师组成,并在入闱前先行命题,入闱后经过一连串的选题、修题和更正后,再加以排版打印。但有人批评此方法太过急迫(详见"命题争议"),因此在95学年度起开始设立题库(先设立部分,以后将会设立全部考科的题库),由命题老师们出题后,统一存档,要考试时再从中选取。
题型与计分
指定科目考试的题型可分为选择题及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除了92学年度因SARS事件取消部分科目之非选择题,并入选择题)。选择题部分,不管单选题或多选题,答错皆会倒扣,而在2011年以后所有单选题一律不倒扣,多选题一律倒扣至该题题分为0为止,不会影响其他题目的得分;其余不作答则不倒扣,也不计分。非选择题部分,因采取人工评阅,答错不倒扣。各计分或扣分标准,则标示于试题本上。此外,为便于各校系加权计分,每一考科的满分一律为100分。
其中国文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分单选题和多选题两部分,而非选择题分简答和作文两部分。英文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分词汇、综合测验、文意选填、篇章结构和阅读测验五部分,而非选择题分翻译和作文两部分。数学甲科、数学乙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分单选题、多选题和选填题三部分,及非选择题(计算题)。物理科、化学科、历史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分单选题和多选题两部分,及非选择题数题。生物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分单选题、多选题和阅读题三部分,及非选择题数题。地理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只有单选题(题组),及非选择题数题。公民与社会科试题部分,选择题分单选题和多选题两部分。
范围
指定科目考试命题范围基本上为高级中学三年级各科所有必修与部分选修课程,系以教育部八十四年十月所发布之"高级中学课程标准"为依据。然而出题范围不限于此,但是必须和此范围相关,或得由此范围的知识引申、推理而来。2009年,新增公民与社会考科。各科范围如下:
国文:高一国文、高二国文、高三国文,共6册。
英文:高一英文、高二英文、高三英文,共6册。
数学甲:高一数学、高二数学、高三选修数学(I)、高三选修数学(II),共6册。
数学乙:高一数学、高二数学、高三选修数学(I),共5册。
历史:高一历史、高二历史、高三选修历史,共6册。
地理:高一地理、高二地理、高三选修应用地理,共6册。
公民与社会:高一公民与社会、高二公民与社会、高三选修公民与社会,共6册。
物理:高一基础物理、高二物理、高三选修物理,共5册。
化学:高一基础化学、高二化学、高三选修化学,共5册。
生物:高一基础生物、高二生物、高三选修生物,共5册。
考试时间
各科考试皆为80分钟整(特殊考生另有规定),但考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每节(科)考试前10分钟打预备铃(第一声铃响),通知相关人员作准备,但是考生还不得入场。(100年指定考科开始,规定可以入场。)
考试开始铃响(第二声铃响),考生即可进入试场作答;考试结束铃响(第三声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
考试开始后2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得出场(除非生病或其他重大理由)。
通常考试都分成3天举行(一般都在7月1日、7月2日、7月3日),除非有重大天然灾害或重大事故,由财团法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宣布停止,再择期补考。
阅卷方式
各考科的选择题部分,皆作答于答案卡上,并由电脑读卡,故需要用黑色2B软心铅笔作答,以橡皮擦涂改,不可用修正带或修正液。非选择题部分则作答于答案卷上,在95学年度前,采取传统的人工阅卷,先由阅卷老师批阅,并在卷上填写分数,之后再由专人把分数输入电脑中,答案卷则在存档数年后销毁。但从95学年度起,分科逐年改由电脑高解析扫描存档,再由阅卷老师看着屏幕直接批改,直接输入分数。除了可以节省人力之外,批阅的速度也加快许多,而且可以无限期的存档,以供研究之用。但是因此也添加许多限制,如要用0.5到0.7mm之黑色圆珠笔、钢笔、中性笔等书写(早期可以用毛笔)。阅卷老师则是由该科大学老师、教授组成。
二、考试用途
不同于之前的传统联考考招合一,指定科目考试采取"考招分离",考试和招生负责的单位不同。由大学各科系自行决定采计科目,并可参酌加权1倍、1.25倍、1.5倍、1.75倍或2倍。所以必须先考完指定科目考试后,参阅各大学科系所要求之条件(有的会要求术科或是学测成绩为门槛),考虑加权后,排选志愿,上网登录后,再进行分发作业。
自2015学年度,台湾地区教育部为减轻考生压力,明订各大学在考试分发入学中,最多仅能选择其中五科采计。虽然采计的科目由大学各科系自行决定,但性质相近的科系,采计的科目大致相同,所以有所谓"类组"(其实类组为传统联考规定的考试科目,但因大家习以为常,所以就沿用下来)来作为系院的分类,它们分别常采计以下科目:
(第一类组自98年度起加上公民与社会,但非所有科系均采用。"数学甲"是"自然组数学"。"数学乙"是"社会组数学")
第一类组-文科(社会组;文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乙、历史、地理。
第一类组-法科(社会组;法律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乙、历史、地理、公民与社会。
第一类组-商科(社会组;商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乙 或 国文、英文、数学乙、历史、地理。
第二类组(自然组;理工学院为主):数学甲、物理。
第三类组(自然组;医学院为主):英文、数学甲、物理、化学、生物。
第三类组(自然组;牙医学院为主):英文、数学甲、物理、化学、生物。
第四类组(自然组;农学院为主):国文、英文、数学甲、化学、生物。
另外,俗称十科全考为"第五类组",可以填所有科系。
"类组"只是传统学生在选择考试科目的参考依据而已。此外,自然组学生还常常会跨考社会组的数学乙,或是历史与地理,以期在选填志愿时能有更大的弹性。
另有艺术科系,采计国文、英文、术科或国文、英文、历史、术科等,视各系而定。